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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指南
 

注意事项

1、客户在委托填写时,要求字迹清楚,以免打印报告出错;

2、见证送检样品时,见证人须出示“见证人证”,并在委托协议书的“见证人”一栏中签名(须填写见证单位全称与见证员姓名),否则该检验检测报告将标示“无见证送样,仅作参考”的字样;

3、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要填写清楚,若常规项目可以仅填写“常规”二字;

4、送检材料样品时,请带好该样品的质保书(出厂合格证),以供正确填写样品的规格、型号、批量;

5、砼、砂浆配合比设计、验证宜在浇筑前10天左右,将做配合比用的水泥、砂、石、外加剂等材料送检,同时客户除填写设计强度值外,还应填写:使用部位、施工工艺、砼坍落度或砂浆稠度、掺外加剂的则是应提供外加剂检测报告等;

6、水泥常规物理检测,宜在浇筑前至少4~5天将水泥送检测,客户须填写水泥品种及强度等级,若仅需进行水泥安定性检测的,则应填写清楚;

7、砼、砂浆试块28天抗压、抗折、抗渗应在试块制作后的28天内送检;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应注意查询本市的平均累计温度,(如平均温度不清楚可打电话咨询本公司)到期送检;钢材宜在使用前3天左右将材料送检;烧结砖和砌块等砌体材料抗压强度(等级)检测,宜在砌筑前至少5天左右,将材料送检。

8、其它材料均宜在一个检测周期前将材料送检;

9、环刀、弯沉、回弹、桩基等现场检接受电话约定,届时检测现场应做好检测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;

10、对检测有特殊要求的,届时具体协商,我们将在标准规范许可条件下尽力满足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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